close
(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日電)擔任某大廈管理委員的吳姓男子,因認為住在樓上的馬姓男子裝修房屋時
破壞結構等,竟擅闖馬男家察看並拍照,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侵入住居罪判他拘役10日,得易科罰金。
根據法院公布的判決書指出,住在台北市敦化南路某大廈4樓的吳姓男子,民國99年間因不滿住在5樓的馬
姓男子裝修房屋時造成漏水等狀況,除多次偕同水電工、建築師進入馬男家察看,還趁馬男不在家時
擅闖並拍照,馬男報警處理。
吳男主張馬家的裝修行為造成中庭外牆污泥污染、破壞房屋結構等,他身為大廈管理委員,
有權進入馬男屋內察看。
法院審理認為,馬男因吳男曾多次任意進入他家,所以在房屋施工時特地張貼公告,
明確禁止非裝潢的施工人員進入屋內。此外,管理委員會也未授權吳男進入馬家察看,
吳的主張並非正當理由。
法院一審判吳男2月徒刑。高院認為吳男若對馬男的裝修行為有影響房屋結構的疑慮,
可循民事排除侵害等正當途徑解決紛爭,審酌他是出於誤認管委的職權範圍且犯罪手段不激烈等,
依侵入住居罪判他拘役10日,得易科罰金確定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引用這邊的用意是呼應上一篇~不管你家在裝修的時候有沒有按照正常程序申請
沒有經過你的同意~任何人是不可以隨意進去"參觀"的~
之前做過一個建築師家的裝修~
他也是千交代萬交代~施工期間不可以讓任何閒雜人等進他家查看
該捍衛的權益不要讓它睡著囉~
全站熱搜